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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委政法委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4 15:05:00 责任编辑: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简称省委政法委)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省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州、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省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的工作;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省委政法委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2.云南省政法研究所(财政全额供给)

  3.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经费自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16年末单位实有114人,行政人员98人,工勤人员11人,全额供给事业人员4人,经费自理事业人员1人,其中全额供给事业人员系云南省政法研究所在编人员,经费自理事业人员系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在编人员。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715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7.9万元(含上年结转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95%;下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经营收入294.96万元,占总收入的4.12%;其他收入62.72万元,占总收入的0.8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6.19万元,增加25%,经营收入增加294.96万元,增加100%。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一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较大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较大;二是由于我委2016年度比2015年度增加了多项工作项目,财政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三是根据财政要求从2016年起将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纳入决算编报,该单位的经营收入列入了填报范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72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97万元,占总支出的33.44%;项目支出4463.27万元,占总支出的61.78%;经营支出344.98万元,占总支出的4.7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1.94%,项目支出增加23%,经营支出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较大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较大;二是由于我委2016年度比2015年度中增加了多项工作项目,财政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三是根据财政要求从2016年度起将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纳入了决算编报,该单位的经营支出列入填报范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5.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日常办公业务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6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主要原因分析: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比2015年度中增加了多项工作项目,财政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法学会业务、平安云南建设及综治维稳工作;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13.1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依法治省工作、见义勇为英模表彰奖励及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用于涉烟打假打私工作;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48.8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司法共建共享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用于相关住房保障支出;

  7、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0万元,用于补助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7%。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较大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较大;二是由于2016年度比2015年度中增加了多项工作项目,财政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0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平安云南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云南省法学会业务等工作开支;

  2.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用于涉烟打假打私工作

  3.公共安全(类)支出698.8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司法共建共享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33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61.04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71万元,支出决算为9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0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3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预算的54.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98万元,其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超过年初预算10.14万元,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在预算数以内。因公出国超出预算的原因系2016年3月中国法学会组了1个双跨团组赴拉美出访,属计划外新增团,分给云南1个名额,经省外办复函同意后,共开支6.80万元,系按规定使用出国专项经费列支。根据云省外办《关于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批复》(云政外护〔2016〕1号),我委组织毗邻国家区域维稳交流团4人出访老挝、越南两国8天,开支经费13.34万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团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的通知》(云财行〔2016〕62号),对专程赴与我国陆地接壤的其他毗邻国家不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因出国经费限量管理范围,但必须按规定申报的规定,因此我委对该经费开支按省财政厅有关出国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进行了报批和备案,因此,该项出国团队的开支不占年初出国经费预算。在出国专项经费列支3.2万元、公用经费中列支支出该项费用支出10.1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78万元,下降2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61万元,下降50.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3万元,下降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8.4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出国任务及出国人员较上年有大幅下降;二是2016年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的控制取得了实效,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4万元,占22.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8万元,占68.78%;公务接待费支出8.17万元,占9.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6年3月中国法学会组了1个双跨团组赴拉美出访,属计划外新增团,分给云南1个名额,经省外办复函同意后,共开支6.80万元,系按规定使用出国专项经费列支。根据云省外办《关于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批复》(云政外护〔2016〕1号),我委组织毗邻国家区域维稳交流团4人出访老挝、越南两国8天,开支经费13.34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7万元。全部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州(市)、县(市、区)对口部门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委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较上年增加且日常办公业务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委政法委资产总额738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7.59万元,固定资产5686.8万元,在建工作475.23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555.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7.6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4万元;出租房屋445.9平方米(代管资产),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1.6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1.17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7386.21

  665.79

 

  4134.77

  762.15

 

  789.88

 

  475.23

  0.9

  555.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0.53万元,其中货物66.75万元,工程1403.78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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