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云南省公安厅机构设置:
(一)警令部
(二)政治部
(三)纪委监察室
(四)法制处
(五)装备财务处
(六)科技处
(八)信息通信处
(九)出入境管理局
(十)警务督察处
(十一)网监总队
(十二)监管总队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十四)治安总队
(十五)刑侦总队
(十六)禁毒局
(十七)交警总队
(十八)机场公安局
(十九)云南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