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网滚动 高层之声 工作要闻 地方频道 三大建设 政法动态 法学园地 媒体之声 政法文化 法治云南
问:“私生子”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17-09-04 12:16:00 责任编辑:

答:所谓“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对于那些先怀孕甚至生了子女后才进行结婚登记的,或者事实婚姻双方所生子女,不能算作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一般是男女之间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后果。这在其父母来说是有错误的,但是非婚子女本身是无辜的,我们不能让无过错的子女来承担父母的过错。所以,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规定了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就是说,凡是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同样享有。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为此,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特别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就从法律上确认了非婚生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保护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Copyright 2010-2016 版权所有: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云南力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