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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巧家“三小”筑牢“大和谐”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4-05-20 09:55:14 责任编辑:

    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16日电(周自云、顾体照、罗彬)巧家县以“小官员”、“小资金”、“小中心”等途径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力争筑牢“大和谐”第一道防线。

    重用“小官员”,调处村邻“大纠纷”

    在巧家县许多老百姓眼里,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委员就是他们的“父母官”。但是,几年前,巧家县有部分“小官员”惰性严重,贪图轻松,一遇到村民矛盾纠纷就“躲”,或者就“踢皮球”,交给上级去解决。

    这顽疾,不根治不行。2012年,巧家县委政法委紧扣创新社会管理要求,认真反思“稳定工作到底由谁来管、谁来抓、怎样抓”问题。村民自治,村民的事理应村民自己解决。于是,巧家县学习借鉴“县领导、镇指导、村自治、组落实、户参与”的村民自治模式,大力推行调解工作“权力下放、待遇下倾、防控下沉、考核下行”,旨在增强“小官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为抓好这一工作,巧家县创新学习了各地推行的“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指标化”机制,形成了乡镇、村、组自我加压的良好态势,还建立了综治、公安、民政、计生、司法“五大平台信息系统”。在年终考核方面,将矛盾纠纷排查纳入重点,实行考核下行。

    “排查、化解村民矛盾纠纷,村民小组长、村委会成员和乡镇干部,人人肩上有责任!”巧家县“小官员”达成如此共识。

    投入“小资金”,激起干事“大热情”

    “一度时期,巧家县一些基层干部虽然知道调处矛盾纠纷是自己的事,但缺乏动力,‘雷打不动身’。一些小纠纷一拖,便升级为大矛盾……”巧家县一位乡镇干部道出苦衷。

    “‘雷打不动身’,原因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也不干一个样——都没钱!”找准症结后,巧家县决定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基金和奖励资金,全面调动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的积极性。

    巧家县司法局局长陈卓介绍,为形成规范化、长期化、高效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巧家出台了矛盾纠纷调处奖惩工作制度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县财政每年拿出80万元,建立60万元的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基金,20万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奖励资金。在具体推行过程中,采取“以奖代补”“考核奖惩”等工作模式

    为管好用好这一笔奖励基金和奖励资金,巧家县还出台了基金和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明确兑现标准及方式,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检查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者给予从严处罚,有违纪行为者,交纪检部门处理。有严重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基金和奖励资金以来,巧家县村、组调解纠纷比重大幅上升,2013年从2012年所占53.6%上升到85.7%,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作为一个58万人的大县,80万元是一笔‘小资金’,却能调动全县227个调解组织1441名调解员的积极性,投入这笔钱,值得!” 巧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嗣斌介绍说,“如果80万元用完了,他立即请示县长再给!”

    重任“小中心”,调解全县“大难题”

    2013年以来,巧家县各地发生的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都交给调解能力比较强的白鹤滩镇司法所去调解,因此,白鹤滩司法所被大家称作“全县司法调处中心”。但这“中心”是“小中心”,仅有3人。

    “小中心”负责人胡芳聪是一个闻名全县的调解能手,在调解战线干了18年,先后7次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2013年,国家司法部授予他“模范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

    重任在肩,超常努力。为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白鹤滩镇司法所抓队伍,强素质,严格推行规范化管理,被评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据统计,一年来,白鹤滩镇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达2224件,调解成功2161件,成功率达97.17%。

    抓早、抓小、抓苗头,巧家县“三小”举措把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1—4 月,全县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215件,调解成功4122件,调处成功率达97.8%,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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