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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法委:抓党建把好政治方向 勇担当争创一流业绩
发布时间:2017-11-17 15:09:00 责任编辑:符晓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委政法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为抓手,以“争当平安法治云南建设排头兵”、“争创全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市”为目标,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统筹结合、突出特色,政法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全面进步,为全市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树牢“四个意识”,把好政法工作方向定位。班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每年第一时间对标对表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市委主要领导出席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把政法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定期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政法工作情况;依据中央、省委意见,今年又起草了《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政法机关党组织向中共保山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细则》等文件。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理念,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班子政治领导本领。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每年初研究制定了党支部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今年又再次修订印发了《市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保山市政法部门观摩交流制度》。班子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围绕学习主题,明确发言要点、重点发言人,达到了学以致用、以学促行的目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政法舆论阵地主导权主动权。

  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进行讨论,班子成员依据议事规则,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并按照“16字”要求作出最终决策。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坚决防止“一言堂”。班子成员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2014年,副书记李祥被评为“云南省十大法治人物”。

  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制定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情报信息会商研判等六项制度,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化解社会矛盾“五包五保”责任制,信访总数连续4年下降。出台《保山市禁毒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6个文件,建成全国首家涉毒传染病特殊群体收治中心,连续5年获得全省禁毒综合考评“一等奖”。推出“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介绍并在全国推广,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实施“三个一”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长期位列全省前4位;政法队伍执法满意率长期位居全省前2位;连续5年荣获“全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州市”;连续2年荣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称号。

  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机关党建和政法业务两手抓两手硬

  时刻把第一责任扛在肩抓在手。始终秉持“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工作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政法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检查、同督促,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年初有部署、日常有抓手、定期有讲评、年终有考核,形成了一手抓政法工作、一手抓自身党建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党的建设与政法业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013年、2016年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坚持用党的新思想立心铸魂。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坚持每周一次机关理论学习,反复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深化运用专题化学习、课题式调研、对策性研讨和办学习班、定自学指标等方式,切实领会精髓要义,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精心组织“为民惠民—便民窗口大督察”、“除弊去垢—公正司法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和打造政法铁军“铸魂”、“强脑”、“健身”、“正身”、“暖心”五大行动,开展了现场体验式党性教育、全市政法系统的知识竞赛、观看《榜样》等红色电影等,切实打牢了政法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完善机制促规范管长远。完善了委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构建“以班子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干部”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6个,制定了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思想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多项制度,从职责、分工、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班子成员、支部党员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调研,2015年被省政法委评为“政法综治调研先进单位”。

  服务大局树标杆当先锋。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联合出台了边民务工、户籍制度、出入境、交通管理、法律顾问等改革措施。认真组织“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党组织服务日”“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委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定期到高黎贡山、太保山、青华海开展“政法环保行”;先后组织党员为龙陵县腊勐乡大垭口小学、丙麻乡老南村、新南村捐赠价值3万余元的图书、“爱心书包”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每年评选“善行义举四德榜”;定期组织“三读”活动、登山活动、放风筝比赛、健身气功赛等文体活动,营造了机关和谐向上、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

  深耕正风反腐“责任田”。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每年初成立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政法工作的总体布局,分别和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部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年度至少对5县区党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督导调研2次以上,做到系统抓、抓系统,全面筑牢反腐倡廉责任网络。机关党风廉政考核连续4年“优秀”。

  搭设执法司法“高压线”。公平正义是检验政法队伍公信力的唯一标准,我们坚持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指导政法各部门加强自身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切实“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近3年,政法各部门共出台179项制度,扎紧了严格公正司法的制度笼子。

  筑牢资金管理“防火墙”。班子加强集体理财、集体统管的力度,坚持依法管财、科学理财、勤俭用财,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工作,机关内部经费使用常务副书记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专人领用规定。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差旅费、会议经费、培训经费报销管理办法,防止虚报冒领、铺张浪费。

  念好廉洁自律“紧箍咒”。牢固树立正确的反腐败法治观,不断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教育,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用权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委机关“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制度建设,主动加强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经常开展谈心交心,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岗位轮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前移监督关口,做到常拉袖子、勤剪辫子。定期对全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集中通报,深入剖析案件发生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

  常态抓好作风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纪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十一严禁”、“严禁赌酒赌博”等铁规禁令。抓住各重要节点,利用“96885”云南综治短信平台、“995”机关工作微信群、“保山政法”微博等,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以及廉洁过节相关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到善洲林场、滇西抗战纪念馆以及到保山监狱进行“正反”教育;观看“在路上”“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警示专题片;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切实坚持“高线”、不触“红线”、筑牢“防线”。

  持续深化热点整治。结合每年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深化开展政法干部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六个严禁”、“七项作风”、“严禁收受‘红包’”“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始终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保证了整治效果。同时,班子还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指导政法部门深入开展“立案突出问题”、“规范司法行为”、“队伍不作为”等专项整治12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37项,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服务和维护群众利益。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上级交办、转办排查化解积案,直接协调处理重大案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战,先后选派6名党员干部作为单位的驻村帮扶干部;直接投入隆阳区丙麻乡老南村帮扶资金37万元,协调投入的帮扶资金500余万元,支持和协调项目34个,完成了进村道路硬化、修建自来水管、翻新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养殖小区建设等项目,对照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已有7条完全达标并超额完成。

  延伸监督管理范围。坚持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在抓好干部八小时之内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把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同时,结合每年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加大对平安创建和干警执法的监督。近3年,全市公安机关针对为民服务质量,开展回访1.2万多人次,满意率97%。

  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要求,落实“三严三实”和市委“什么人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人”的要求,把干部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平时考核结果和群众认可度作为考察重点,在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坚决贯彻“凭德能立身、凭实绩进步、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通过长期坚持,使其内化为干部共识。

  积极发挥协管职能。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对政法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落到实处。强化班子在选任干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优化领导班子选配,配强管好各级政法部门一把手。近3年来,全市累计调整交流政法领导干部100多人,一批年富力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宽知识视野的干警走上领导岗位,改善了队伍结构,保持了各级政法领导班子生机和活动。

  严格选拔程序和纪律。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干部知情权。在协管对象的推荐考察环节,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组成联合考察组,共同主持民主推荐、共同参与组织考察;严格落实任前审核规定,“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凡提必验”,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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