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省委政法委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简称省委政法委)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省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州、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省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的工作;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省委政法委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根据2016年度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部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行政单位1个(省政法政法委机关本级),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截止201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9人(行政115人、事业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5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54.7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54.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50.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3.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50.97万元(本级财力4748.9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2.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5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84万元,占总支出的45.86%;项目支出2844.9万元,占总支出的54.1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1,97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业务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事业运行42.9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相关办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22.00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基金表彰奖励、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及相关政法综治维稳项目等工作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购买。
交通运输支出-铁路运输-铁路安全1449.1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铁路沿线的护路联防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9.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7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6%。基本支出较上年初增加807.67万元,其原因一是2016年以来,人员工资标准大幅上涨,造成人员经费大幅上涨;二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应承担的养老保险也列入年初预算;三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纳入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年初预算中。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委政法委机关及下属云南省政法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1.13万元,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业务经费业务经、见义勇为英模表彰慰问等项目经费、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工作业务经费、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53.1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是2017年增加了铁路联防护路经费1449.13万元,减少了省法学会业务经费5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减少了396万元。
中共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