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红河州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公安机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持续深化反恐十项重点工作,巩固完善全民参与反恐大格局。
为切实增强公民“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形成“全民反恐”良好氛围,2017年红河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红河州公安机关精心定制工作方案,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的“六进”宣传工作,全年发放反恐宣传材料100余万份。
2017年9月23日,红河州举办“反恐法治边疆行”集中宣传活动,在河口县设主会场举行启动仪式,绿春、金平分会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全州联动,举行反恐怖普法宣传活动暨 《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 发放仪式。
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排除全州涉恐隐患
2017年红河州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下发《红河州公安机关适用<反恐怖主义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有力推动《反恐怖主义法》执行落地,部署开展全州涉恐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5月17日,泸西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某加油站出售散装汽油未实名登记开出首例罚单。
5月24日,元阳县公安局在涉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南沙客运站未依法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检,元阳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5月31日,石屏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构成“未落实重点目标反恐防范应对措施”的某液化气储备站及直接主管人员以予行政处罚。
5月份河口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某商务大酒店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出租房、某酒店开出反恐罚单。
6月13日,个旧市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某加油站再次违规出售散装油品开出反恐罚单。
7月18日,红河县公安局对某宾馆开展安全检查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某宾馆、宾馆法人及前台入住登记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8月11日,绿春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一家未实名登记的宾馆开出反恐罚单。
8月18日,绿春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某超市未落实重点目标管理防范责任开出反恐罚单。(红河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