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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司法局打造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驱寒”
发布时间:2018-01-02 10:28:00 责任编辑:符晓

  

  “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你所反映的情况符合我们援助的条件,请你把身份证给我进行登记。”近日,保山市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锐兰热情地接待了前来咨询的杨某,这也是保山市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常见的一幕。

  近年来,保山市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因请不起律师而打不起官司”的思路,牢牢把握“降门槛、扩范围、保质量、促规范、强保障、创品牌”等六大关键,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惠民的有效措施,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援助门槛逐年降低,真正实现了“有困必帮、有难必援”,为塑造隆阳区法律援助“温暖”品牌形象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蒋飞兰介绍,为把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隆阳区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民生工程”,从硬件到软件全面提升窗口服务功能,并以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为契机,加强服务窗口硬件建设。为此,隆阳区司法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隆阳区司法局一楼铺面设立隆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累计投入经费13余万元,按要求设置了醒目的公共法律服务标识标牌,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的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服务质量效果提升,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的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综合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来打造隆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实行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10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数明显增多,共为来电来访人群提供咨询及受理法律援助事项350余人次。

  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锐兰说:“到法律援助窗口来咨询问题、请求帮助的群众多数生活困苦、孤立无援,有的因为权益受损而情绪偏激,中心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份耐心听取诉求、一腔热情办事、一句亲切再见道别。

  未成年人赵某,因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导致其性格孤僻,思想过激。2016年6月,赵某因民事纠纷与他人发生争吵,欲烧毁别人的房屋,被刑事立案侦查。隆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赵某家的援助申请后,指派了春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后,通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取证,认为赵某的行为系一时冲动、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后来,由于赵某的父亲在诉讼过程中意外去世,在赵某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对其适用缓刑,后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法院同意由赵某的姑妈作为其合适成年人进行监管,以此为赵某争取到适用缓刑。在缓刑执行过程中,承办律师经常关心赵某,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联系,了解赵某的近况,并告知其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注意事项,从思想上引导赵某走向正道。

  春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君说:“在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结束后,承办律师经常走访、关爱、回访当事人,从根本上巩固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

  近年来,隆阳区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重新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同时对援助范围做了适当调整,把符合经济困难条件,涉及民生的案件也列入援助范围,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政府送来的温暖。(李君兰 杨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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