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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 志在林海
发布时间:2018-01-12 16:01:00 责任编辑:符晓
  

  32年,占据了人一生的大半岁月,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2年。但是,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一位老党员、老民警,32年如一日默默坚守在大山深处。容颜虽改但初心不变,恪尽职守,牢记使命,情系林区百姓,努力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困难中磨炼自己,在奉献中体验快乐,在坚守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他就是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森林公安局龙朋派出所民警苏玉才。 

  197912月,风华正茂的苏玉才从省林业技工学校毕业后分配到离家数百公里远的石屏县龙朋林场工作,而这一待就是大半辈子。1981年,因为工作认真,做事勤恳,苏玉才被借调到石屏县公安局龙朋林区派出所以工代干从事内勤工作。1985年,他正式调龙朋林区派出所,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直到201712月退休,他已经在石屏县森林公安局龙朋派出所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了整整32年。 

  1990年,因工作成绩突出,工作责任心强,苏玉才被任命为龙朋林区派出所所长,也在那一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苏玉才工作时的8090年代,林区派出所办案条件异常艰苦,很多林区公路不通,特别是在雨季,泞泥路滑,乡村客车停开,而下乡执法办案工作迫在眉睫。很多时候苏玉才和同志们都是步行往返四、五十公里去查案,由于长期饥一顿饱一顿,风餐露宿的执法办案环境给苏玉才的身体落下了病根,他的胆囊被切除。而在他任职的13年期间,他带领龙朋派出所的民警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777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333起,滥伐林木1起,无证运输木材426起,森林火灾案件9起,非法收购木材1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7起,收缴非法木材1331立方米,折价319605元,收缴行政罚款582228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901833元,行政处罚1552人次。刑事案件8起,依法逮捕13人,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3人,合计28人次。 

  做群众的贴心人,一直是苏玉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上世纪90年代,交流通讯全靠发电报、写信,辖区的群众一有困难就第一时间想到了苏玉才。帮群众发电报、写信,成了他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的普及应用,从开始用笔写到电脑打字,从写信发电报到用电脑打合同、写申请,群众有什么需求,苏玉才总是尽自己的所学去帮忙。从这些一件件的小事中,苏玉才一步步拉近了与辖区群众的距离,而他也成为了辖区群众的贴心人。记得那是2011年,一位山区的老人来到苏玉才家讲述了他的不幸遭遇,200212月,老人的儿子罗某乘坐着无证驾驶员张某的小货车,由哨冲镇他克亩村委会阿白冲村驶往哨冲镇东升公司,当车行至阿白冲村K10+600米处时,因张某无驾驶技术且违章载人,致使车辆翻入小窝塘村水塘中,造成老人儿子罗某当场死亡。2003520日,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终审裁定,由被申请人张进富赔偿申请人罗家兴人民币3963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被申请人虽有赔偿能力,却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故意逃避责任,经申请人多次申请,被申请人勉强于支付了少量赔偿金。尚欠34160元拖欠至今分文未付。老人一家生活条件艰苦,一直靠着这个儿子在外打工真钱养家糊口,儿子的去世让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支柱没了,老人一家日子变得举步维艰,而现被申请人张某家中生活条件较好,有经济赔偿的能力,也有可供执行的条件,在此期间老人也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是没有消息,无奈之下只好找在他心里公正无私的苏警官帮忙他想办法。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苏玉才在安慰老人的同时积极帮他正常逐级书面反映到州中院,不到10天的时间,中院就为老人结了此事。当老人拿到赔偿款后,用颤抖的双手捧着3000元人民币登门感谢苏警官,老人的这份举动感动了苏玉才的全家老小,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竟能帮助老人一家,苏玉才心里暖暖的。 

  即将进入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但苏玉才却不顾年老多病,主动请缨,继续负责所里的内勤工作。他发挥人熟、地熟、年龄优势,把内勤工作做得如鱼得水,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力所能及的帮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干的工作就是琐碎的工作,我没干出啥惊天动人的事迹,我只是力所能及的做好一个基层森林公安民警份内的事,帮助群众解决一些能解决的问题。的确如此,苏玉才做的事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但就是这些所谓的小事,只要做好做实,用心去做,就能代表整个森林公安的形象,感动百姓,拉近警民关系,小水滴也能映出大光辉。2013年,有一户群众家的孩子考上了军校,政审材料必须当天寄出,要不直接影响到其孩子的录取工作。苏玉才接到求助时,已经将近中午,他顾不上劳累,顾不上吃中午饭,联系上辖区地方公安派出所,把整理好完善的政审材料全部备齐,及时准确的在下午4点前寄出。像这样为了忙工作而忘记了吃饭,对于苏玉才来说是家常便饭。而诸如此类的事情遇到了很多,苏玉才都是尽心尽力地去帮助林区群众们。“莫道夕阳晚,为霞尚满天”,这句话用在苏玉才身上,可能再恰当不过了。 

  在龙朋派出所的32年,从最初的林区办案条件艰苦,林区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林区社会治安不稳定,到现在森林公安办案条件好转,法制深入人心,林区治安逐渐稳定,森林公安各项工作走入正轨,苏玉才见证了石屏县森林公安局的成长。森林公安在成长的同时,苏玉才也在不断的学习成长,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他利用休息时间参加公安专科自学考试,为了跟上信息化时代的脚步,他戴起了老花眼镜,对着书看着电脑,一字一句地学习电脑知识和操作,这位在前线战斗了多年的老森警,在转战内勤工作后,依然能胜任好所里的内勤工作,他的内勤工作在局里是数一数二的,局里的年轻民警们都向讨教他的内勤工作经验。2005年上级将苏玉才所在的龙朋派出所确定为基层基础业务建设试点单位,200910月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派出所。今年龙朋所又被推荐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创建单位,这充分体现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对龙朋派出所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期间也凝聚着苏玉才和同事们的心血和汗水。 

  苏玉才在龙朋派出所工作的32年里,县森林公安局考虑到他身体原因,多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要他回到县城工作,但是他都婉言谢绝了。“我已经习惯了石屏北部山区的生活,这里四个乡镇群众对我很熟悉,我也熟悉他们,村民们都劝我不要回去了,我舍不得这里的乡亲父老,更舍不得自己守护了快大半辈子的这片大山。”这是苏玉才发自肺腑的话语。在龙朋派出所从警的32年里,所上的民警来了又走了,只有他默默坚守,在岗1分钟,尽职60秒,每日埋头于繁杂琐碎的警务工作中,他把大半辈子的时光给了龙朋这片热土。 

  “现在我即将退休了,退休后没有特殊情况,我不想回去老家大理了,我离开家乡到这边工作快40年了,退休后,如果组织需要我,林区群众们需要我,我还可以帮帮忙。我积极主动的工作,不是为了名利,而是因为我懂得身上警察的责任;工作中我敢于担当,不是因为为了显摆,而是我懂得帮助,懂得与人分享困难。” 短短几句朴实的话,说出了苏玉才对工作的热爱,也道出了他对林区群众不舍的情。30多年的查案、办案、送法、宣法,苏玉才和林区群众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群众的心里,他不仅是铁面无私、执法公正的“老所长”,更是经常扶贫济困林区群众的贴心老大哥。 

  30多年的工作经历,让他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也受到了各级组织的嘉奖。19874月评为石屏县“严打严防”先进工作者、198811月评为县森林防火先进工作者、19911月评为州、县森林防火先进工作者、19924月被评为优秀党员、19928月被评为县森林防火先进个人、199311月被评为县优秀党员和州森林防火先进个人、199412月被评为县森林防火先进个人和县先进工作者、199611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711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920002001年均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评为州、县先进个人、20063月受到州森林公安局嘉奖、2011年内勤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州森林公安局嘉奖。一个个的褒奖是对苏玉才从警32年的工作肯定,他忠诚于党,赤诚于人民,无悔于今生。 

  岁月不经意间染白了你的双鬓,却不曾改变你无私奉献的忠诚本色;繁重工作渐渐压弯了你的脊背,却不曾压垮你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生活的重担让你步履有些蹒跚,却不曾阻挡你守护绿色平安的前进步伐。你的故事注定会久久地留传在龙朋派出所里每一个年轻民警和林区百姓的心中。老骥伏枥,志在林海,32载森警岁月,情系林海铸警魂,一腔热血谱忠诚!(郭鑫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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