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网滚动 高层之声 工作要闻 地方频道 三大建设 政法动态 法学园地 媒体之声 政法文化 法治云南
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正式上线试运行
发布时间:2017-12-26 17:46:00 责任编辑: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充分享受公安改革带来的红利,云南省公安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行政管理服务领域,研发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将于2017年12月27日零时起正式上线,公开面向社会试运行。该平台集合了警务咨询、便民服务、办事服务三大类27项功能,实现了证照办理、报警求助、交通出行、出国出境等公安机关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

  办理这些户籍业务不用再跑腿了。户籍在云南省内的群众可通过平台在线办理出生落户、死亡注销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购房落户租房落户实际就业落户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毕业落户迁出省外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宗教信仰、申报暂住登记、补办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查询等14类户籍业务

  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开车上路更省心。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车主,可通过该平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凭二维码可在云南省境内接受路面执勤检查、信息查验,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现场轻微交通事故等。另外,对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可通过平台自助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上传,进行事故自助处理并办理保险赔付。当车子被其它违停车辆挡住时,可通过该平台填入堵路车牌,上传违停车辆照片,系统会自动短信通知违停车主。

  出入境证照办理省时省事很方便。需要在我省出入境窗口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限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事宜)、“往来台湾通行证”(限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事宜)的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在线填写申请信息,预约办理窗口及办理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相应出入境窗口依法接受面见、询问、打印申请表,并采集指纹及签名即可办理出入境证件。同时,可通过平台查询证件办理进度。

  遇事用手机拍拍写写就可以报警。微信报警是110电话报警的补充手段,可通过该平台提交与警情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进行报警。如遇紧急情况,请优先选择拨打110电话报警。

  此外,平台还具备重名查询、路况查询、办事咨询等功能。

  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用户云南公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版)系云南省公安厅官方建设使用的微警务平台,切勿捏造事实上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登陆使用该平台,否则将给自己和他人办事带来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目前,该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公安微警务平台注册流程如下:

  一、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关注或在微信公众号搜索“云南公安”关注。

  二、注册用户

  点击“个人中心”,点击“立即注册”后选择“同意”然后填写手机号码、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密码并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最后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若已注册用户则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操作如下图:

   

  注册用户

  三、实名核身

  点击“个人中心”,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然后选择“实名核身”,选择“快速验证”。操作如下图:

   

  实名核身(1

  (2)紧跟(1),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上传成功并识别正确后选择“下一步”,在弹出的窗口中记住数字,然后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下一步”,手机调整为前置摄像头,然后开始录像并朗读刚才的数字,朗读完成停止录像,然后上传。操作如下图:

   

  实名核身(2

  (3)紧跟(2),上传录制视频系统验证,系统验证成功,完成实名核身,然后点击左上角“关闭”返回微信公众号主界面。操作如下图:

   

  实名核身(3

  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微信报警流程

  (一)进入微信报警。进入“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后,选择“微警务”选项,进入微警务服务平台页面,点击“微信报警”,出现微信报警注意事项提示,点击“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微信报警页面。

   

  (二)报警内容填写及资料上传。

  1.报警界面由报警人个人信息、事发时间、事发地点、报警内容组成。系统会根据实名核身注册的个人信息,自动填写报警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信息,并根据GPS信息自动获取报警手机所在的地点。

   

  2.如果自动定位地址不准确,或者所报警情不在当前时间、位置,请将“是否为当前时间及地点”选择改为“否”,再选择正确时间和警情发生的州市、县市区,并详细填写警情具体地点。

 

 

  3.完成警情时间和地点填写后,请如实填写报警内容;如果方便接听电话,请在“是否方便接听来电”中选择“是”;如果有现场的图片、视频等资料提交警方,可以在报警内容下方报警资料上传栏目中点击“+”号,上传图片、视频资料。

  

 

  (三)提交警情。完成报警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后,请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交成功后出现提示。

  

 

  (四)交互询问。公安机关收到报警警情后,根据公安110接处警工作需要,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报警人进行询问,通过微信询问的内容将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以会话方式呈现。

   

  二、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二维码

  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交警服务”后点击“电子二维码”进入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然后点击“办理驾驶证二维码”后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再点击“我的驾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驾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操作如下图:

   

  办理驾驶证二维码

  办理行驶证二维码

  在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点击“办理行驶证二维码”,输入车牌号码(注:该车为本人名下),选择车型,然后点击“办理”,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若办理成功则系统自动变成“我的行驶证二维码”,点击进入后再点击“已办理机动车行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行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操作如下图:

   

  办理行驶证二维码

  驾驶证和行驶证“正常”的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核发机关为云南省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超分、停止使用、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转出、暂扣、注销、吊销、撤销、锁定、事故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三)机动车行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逾期未检验、扣留、转出、停驶、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查封、锁定、事故未处理、被盗抢等情形。

  已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驾驶证或行驶证状态发生改变,不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比对收回电子信息二维码。

  三、事故快处使用说明

  云南公安微警务事故快处应用分三大步骤,第一步: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第二步:事故自助快处;第三步: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载打印。

  第一步: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事故自助快处

  1、进入事故自助快处

  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交警服务”后点击“事故快处”进入事故自助处理(注意:第一次会弹出登录窗口,等一会,如果还没跳转,点击关闭后返回微警务界面重新点击“事故快处”即可),在弹出的提示窗口中阅读相关信息后点击“同意并处理”进入事故自助处理界面,并允许获取您的地理位置。操作如下图:

   

  进入事故快处

  2、事故录入(紧跟1)

  (1)事故定位、拍照、选择事故形态

  在事故自助处理界面“事故位置”系统会自动定位并显示位置信息,如果没有显示或显示不准确,请点击“刷新位置”,并确认手机定位服务和GPS已打开。

  根据事故自助处理界面拍照规范提示框进行拍照,共拍3张照片:当事车辆行驶方向1张、当事车辆碰撞部位1张、对方车辆行驶方向1张。当事车辆为事故自助处理人车辆,拍照要能看清车牌号。

  拍照完成后选择,点击“选择事故形态”后点击“选择”,根据现场事故选择事故形态,目前共有三大形态: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尾部碰撞。

  操作如下图:

   

  事故定位、拍照、选择事故形态

  (2)选择事故情形、录入A方/B方当事人信息

  紧跟(1),点击“选择事故情形”后点击“选择”,在弹出的事故情形示意图及描述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果没有匹配则可把菜单拉到底选择“其他情形”。事故情形选择完毕后点击“输入A车及B车当事人信息”,然后选择A方或B方(一般录入人为A方),根据提示栏对应录入A方/B方当事人信息(如果之前当事人已在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公众号上绑定过信息,则可以扫码填入),录完A方录B方,滑动手机屏幕填写完整。操作如下图:

   

  选择事故情形、录入A方/B方当事人信息

  3、自行协商后提交并验证码验证、事故上报短信接收

  紧跟(2),A方/B方当事人信息录入完毕后,在自行协商事故责任处协商选择事故责任:A方责任、B方责任、同责或选择系统认定,然后点击“提交并验证”,在弹出的提示窗口中阅览事故责任概况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该验证码为系统发到对方手机上的验证码,如果对方手机是外地号码或在60秒倒计时内还收不到验证码则点击“获取验证码”下方的“获取语音验证”(系统自动电话拨打对方手机,60秒倒计时)。

  获取对方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填入空白方框中,然后点击“验证”,验证成功后系统将该事故提交至事故定位附近的交警大队并提示,同时双方当事人会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关于事故快处快赔的短信提示。

  操作如下图:

   

  自行协商后提交并验证码验证、事故上报短信提示

  4、事故交警处理短信通知

  当事人完成事故自助处理上报后,对应的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审核处理,处理完成后系统自动短信信息通知事故双方当事人,短信内容包括事故处理大队、受理状态、责任认定、处理时间等。如下图:

   

  事故交警处理短信通知

  第三步: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载打印

  1、当事人自助下载打印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双方当事人可关注“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公众号,然后在“便民查询”中选择“自处事故认定书”,输入案件编号和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输入验证码后查询即可查看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带交警大队电子签章),长按“认定书”保存到手机后可自行打印。操作如下图:

   

  当事人自助下载打印事故责任认定书

  2、当事人可以去任意一个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或交警大队打印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户籍业务办理流程

  (一)办理出生落户

  1.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治安服务”后点击“出生落户”进入出生落户办理主界面,然后输入“拟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登记人信息”

  2.往下滑动屏幕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新生儿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点击右下角的绿色“提交”按钮完成申请数据的提交如果只想暂存而不立刻提交申请数据的,可点击左下角的红色“临时保存”按钮。

  操作如下图:

   

  办理出生落户

  (二)办理暂住登记

  1.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治安服务”后点击“申报暂住登记”进入申报暂住登记办理主界面,然后输入“拟暂住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人信息”

  2.往下滑动屏幕,进行申报材料提交。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手持身份证自拍”,“暂住地址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租房合同、单位住房证明等)

  3.点击右下角的绿色“提交”按钮完成申请数据的提交如果只想暂存而不立刻提交申请数据的,可点击左下角的红色“临时保存”按钮。

  操作如下图:

   

  办理暂住登记

  (三)居住证申领

  1.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治安服务”后点击“居住证申领”进入居住证申领主”界面,然后输入“拟申领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人信息”和“申领情况”

  2.往下滑动屏幕,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申请人手持身份证自拍”等

  3.点击右下角的绿色“提交”按钮完成申请数据的提交如果只想暂存而不立刻提交申请数据的,可点击左下角的红色“临时保存”按钮。

  4.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先申报或补办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方可申领居住证。已在公安机关进行过暂住登记的,通过本平台再次申报暂住登记的,暂住起始日期仍为原登记日期。

  操作如下图:

  

  居住证申领

Copyright 2010-2016 版权所有: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云南力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