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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章》修改的反响热烈
发布时间:2017-10-31 11:12:00 责任编辑:刘芳坊

  文山州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了此次党的十九大对党章的修改,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被写入党章,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反应热烈,一致表示衷心拥护赞成党章修改。

  大家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党在新时代的指导思想,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变化和党心民心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伟大品格,也是我们党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走向强大的最好印证。

  文山州两级检察院党组、党支部将立足于检察工作实际、立足于本职岗位,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新党章,带头自觉遵守党章,用党章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言行。按照党章的规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书写新时代文山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州院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余勇同志表示:“新党章确立了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思想,是指引全党开启新征程的思想指导,我坚决拥护,并要学好、贯彻好新党章。”

  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燕平同志说:“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是顺应新时代要求,深合党心民心。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经验。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我将带头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全州检察工作,切实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奋力推进新时代文山州检察事业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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