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宏州司法局组成督查组,深入一线,采取听汇报、实地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科学发展。
督查组在详细了解业务用房建设和帮教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后指出:加强县(市)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是中央、省继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县(市)司法局在抓紧建设中,务必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严格实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各项标准;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程的进度;必须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建设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是提高、巩固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现实需要,各县(市)司法局要坚持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扎实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好示范基地运行经费、人员保障等后续保障工作。
此次督促检查,先后实地察看了梁河、盈江、瑞丽、芒市4个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盈江、陇川、芒市3个县(市)级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